为进一步弘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用血供应,营造踊跃参与公益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10月19日,石龙镇卫生健康局联合市中心血站,把献血车开进镇公安分局、镇政府大院,分上下午开展机关专场无偿献血活动,号召公安干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正能量。
活动现场,献血车整齐就位。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来献血的人员有序排队,严格按照献血流程,依次完成信息登记、健康问询、血压测量、血液初筛等前期检查项目。大家精神饱满,态度积极,认真阅读献血注意事项,配合医护人员完成各项检测,符合条件的人员登上献血车进行采血。
公安干警、机关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纷纷挽起衣袖,一股股温热的血液顺着导管流入采血袋,凝聚成守护生命的希望力量。有的人是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在医护人员细致讲解下,消除紧张情绪,勇敢完成献血;也有不少多次参与献血的 “老面孔”,再次伸出臂膀,践行公益初心。完成献血后,大家领取献血纪念品,医护人员贴心叮嘱献血后休息、补水等相关注意事项。
“能够用自己的血液帮助有需要的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参与献血的工作人员说道。作为党员、公职人员,更应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此次专场无偿献血活动,共有38人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广大公安、机关、村(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响应号召,以热血践初心,用奉献暖人心。今年以来,石龙镇累计开展29场无偿献血活动,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村(社区)以及大小街头,累计共有821人完成献血。下一步,石龙镇卫生健康局将持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多形式开展献血公益活动,引导更多群众了解献血、参与献血,在全镇营造 “无偿献血、无上光荣” 的浓厚氛围,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贡献石龙力量。
献血记录长期有效、
用血减免一站式搞定!
广东无偿献血优待再升级!
误区澄清:献血记录长期有效
广东省血液安全质控中心(广州血液中心)负责人梁华钦明确,在广东省内,无偿献血记录长期有效,打破“仅限当年献血可用”的认知误区。
优先用血:急救与献血者兼顾
近年来,广东不断完善无偿献血优待体系,从优先用血、费用减免等方面保障献血者合法权益。
“广东医疗机构按‘急救优先、献血者优先、非急救有序等待’的原则调配血液,在保障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急危群体用血的前提下,依规落实无偿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优先用血权益。”广东省血液安全质控中心(广州血液中心)负责人梁华钦介绍。
2025年8月,广东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统一全省优先用血管理规则。按照规定,省内献血合格血量达200毫升及以上,献血者本人可无限量优先用血,直系亲属按献血量等量优先;即便血液检验不合格,献血者本人也可按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在血费减免方面,广东同样制定了暖心规则:合格献血满200毫升,本人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累计献血超1000毫升,其直系亲属也可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目前,用血费用减免服务已实现全域贯通。
我市于2025年8月印发了《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就医优待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东卫办函〔2025〕78号),自2025年9月1日起,在东莞市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东莞市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东莞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东莞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和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暨南大学附属东莞第六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开展了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先 四减免”优待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优待举措落地见效,有效保障了无偿献血者的专属权益,暖心回馈献血奉献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获得社会各界及无偿献血者的广泛认可与一致好评。
为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让献血者的付出得到尊重和肯定,结合我市实际,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将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先四减免”优待政策实施范围,由原有7家试点公立医院调整扩大至全市所有二级以上临床用血医院。
1、优待服务医院
2. 全国献血者均可享覆盖范围广
优待服务覆盖全国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只要在国内依法设立的血液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站及其分支机构、中心血库成功捐献全血、血小板或造血干细胞,均可凭全国电子献血证或纸质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凭“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或电子版)和本人有效证件,在东莞实行的优待医院专门窗口办理登记,录入优待对象信息后,进入优先通道,享受相关优待服务(操作流程以医院具体指引为准)。
3. “六优先”畅通就医路,省时又省心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就医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将享受“六优先”服务,为就医过程按下“加速键”。
优先挂号
在优待服务医院享受优先挂号专窗服务。
优先就诊
在优待服务医院成功挂号后享受门诊优先就诊服务。
优先检查
在优待服务医院检验科和影像科(MR检查除外)享受优先检查服务。
优先取药
在优待服务医院药房享受优先取药服务。
优先住院
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的,优待服务医院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优先用血
若因病情需要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将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关于做好全国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益保障系统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急血液便函〔2026〕61号)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粤卫规〔2025〕7号)规定优先安排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享受以下优先用血权益: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同时,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同时,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3)无偿献血者仅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共享优先用血额度,按照献血者省外献血总量等量优先安排临床用血。
4. “四减免”送上真优惠,实惠看得见
“四减免”政策则为无偿献血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优惠,让奉献爱心的人收获更多实惠。
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卫规〔2020〕5号)执行。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4)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5)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献血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血液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减免;深圳市、省外献血者可在“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办理用血费用减免。
体检优惠
无偿献血者凭全国电子献血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优待服务医院体检,体检套餐可享受八折优惠,每年限1次(具体体检套餐由各优待服务医院制定)。
免费停车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优待医院就医时,可享受院内就诊免费停车服务。(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
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除外)
累计献血4000毫升(或20次)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在优待服务医院专窗办理门诊诊查费减免,(根据各优待服务医院的操作指引执行)。